2021-10-20 22:37 | 出处: 行走
本篇笔记来自喜马拉雅音频节目《加密二锅头》。时隔两年,回头看2019年1024的讲话以其重点,意义在于,区块链行业的国内从业者和投资者应该形成一个基本共识,上层对于区块链行业的态度和行动是一以贯之的。两年前说过的,正在 和将要变成行动,而身处期间的我们,需要正确判断好大势再行动,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是根本。盲目的乐观或消极的悲观都只是情绪,任何情绪对于投资本身而言都不会带来任何帮助。
以下,ENJOY:
分享人:加密二锅头 村头二舅
和大家一起再重读一下2019年11月月份,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区块链领导干部读本》,从这本书里其实可以读出来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这本书出版后时间窗口已经有两年了,我不知道在2019年1024讲话之后,各路的交易所、项目方以及联盟链的从业者是否根据这个讲话,对自己的企业、团队、组织做出了一些转型和调整?
我们在两年后的今天再次重读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这本书《区块链领导干部读本》。这本书值得大家细细去读,不要觉得官方的文件就是枯燥的、乏味的、没有信息内容的。这次我会给大家进行解读。
可能对于区块链的从业者、项目方、交易所会更加的有帮助。散户就听一下我简单的分析。
领导的讲话,上级的精神你要贯彻,你要发扬。但如果你揣测错了方向,人家说的很清楚,你再往前去做可能会碰霉头。
书里我划出了几个自认为比较重要的事情:
第一个是在书的第45页的文章,作者是肖风、田春志、肖新荣、杨瑞四位先生写的,《区块链不仅是技术,更是新的机制创新》。
文章提到了一个重点,区块链很重要的机制创新在什么地方?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点明了未来几年重要的发展方向,也是会去监管和关注的。就是DAO或者DAC。DAO和DAC可以认为是一样的,O是组织,C是公司、企业,都是不同的组织形式的表达方法而已。
DAO领域的一些项目,目前还没有太多、太大的炒作空间,也没有迎来它真正的爆发。这需要等一点时间。当然这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第二个要点是在书中的第74页,赵峰先生的观点。
赵峰先生什么背景呢?是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永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他这篇文章是《区块链,从诞生到赋能实体经济》
文章中对赋能实体经济,提到了很多内容,包括支付领域、保险领域、供应链金融、溯源防伪工艺、知识产权保护,不用展开,大家一听一下题目就能顾名思义,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但有一个观点非常有意思。这个观点可能大家知道,可能大家不知道,可以重复一下:
“从技术难度上来看,一般联盟链技术挑战小于公链。这是因为节点数的增加会导致性能的指数级下降,也会导致主网复杂度上升。规模化公链的技术非常复杂,研发成本、研发门槛也很高。同时公链可以很方便的缩减节点,降低复杂度,从而变成联盟链。使联盟链变公链会遇到很大的技术挑战。”
之后文章提到了“联盟链一般比较容易解决一个行业、一个国家内部的商业问题,但比较难参与国际化竞争。法定数字货币领域是一个战略竞争场景,从这个意义上需要公链技术去参与国际竞争。”
这段话我读下来,觉得非常之重要。至少对我理解这个行业来说非常重要。我们可以看出两个东西。第一,他认为,也可能就是事实。公链技术是要比联盟链难的。并且一个好的公链通过减少节点,降低难度,就可以把它转化成一条联盟链,但是反过来会比较难。
这本书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观点,也提到了目前如果有大规模应用落地的话,可能是联盟链唱主角的。但是从这样一个信息我们可以得到一个信息,国家并不会打压公链。因为公链符合这本书最开头的习主席的演讲。
我可以先抛出一个自己的观点:因为主席说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所以说中国不可能退出公链这个赛道。
以上我们分析了这本书的两个要点,第一是DAO组织;第二是赵峰的观点,包括其他人的观点,联盟链和公链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在公链和联盟链领域到底如何规划?我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三个要点在书的第146页,有5项监管建议:
第一,中介平台的连带责任和管理体系。建立区块链用户监管体系,最重要的目的是政府可以保留追究在区块链上进行买卖双方的责任。比如利用区块链网络进行赌博、CX、贩毒等等行为。因为区块链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刺激了或者可以激励那些不法交易用户的出现。
这里提到的一个点,相信有计算机知识,或者深入了解计算机的人应该是理解的。也希望大家能理解:因为区块链分布式账簿的透明性,政府执法和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依然可以有效的识别依赖区块链参与的这些可疑交易人员。也就是说即使用了区块链,想要追踪你是谁也不是不可能的。
第二,区块链信息传播的监管。这块涉及到媒体以及搜索引擎各个方面。比如加密二锅头所在的喜马拉雅,链文、巴比特,这些都是受监管的对象。主要是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去处理有害信息的传播。而我现在传播的是有利的信息,所以不在处理和监管之列。
第三,加强ISP的监管。ISP是互联网服务的提供商。政府可以对ISP提出相关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有效控制区块链业务的进出。
这里我岔开一下,如果国家要真正的去查,比如Filecion挖矿或者以太坊的挖矿,其实找谁比较方便呢?找谁可能会抓住一大票人呢?找阿里云就可以了。不知道大家对Filecoin和以太坊的挖矿技术了解多少?但可以说一个点,就我的从业经验或者我和朋友去聊的,首先以太坊在挖矿上没有太多技术含量,Filecoin在挖矿上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我没有评价这两个项目的好坏,单纯说挖矿的难度。
但是我再多说一句,并不是意味着挖矿难度越高,项目就越好,同样,挖矿越容易,也不代表项目就越差。挖矿难度和项目本身的好坏这两者是独立的关系。挖矿难度只是一个非常非常细微的,不能称之为维度的评价项目的一个点。
回到刚才的讨论上。阿里云这样的公司团队,有相当多的工程师对挖矿有相当深入的研究。有多深入呢?这么说吧,Filecoin挖矿的天花板在阿里云。多余内容就不说了。
第四,对硬件制造商的监管。硬件制造商是和区块链应用和算力有关系,除了算法之外,区块链的计算和硬件密切相关。这里指的主要是那些矿业公司,虽然没具体写是矿业公司,但指的主要是矿业公司。
如果是对硬件制造商的监管,我觉得主要是监管两个东西:第一是矿业公司,第二是钱包公司,就是硬件钱包公司。所以如果有硬件钱包公司的同学或者朋友,你是从业者,也可以学习一下监管的建议。
其中举到一个例子很有意思。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做过类似的尝试。美国政府当时要求所有支持加密功能的设备制造商都要加入由美国国家安全局设计的芯片。也就是说每一个设备上都要有国家安全局设计的芯片。但是后来由于技术兼容性及成本、市场效益等诸多问题,最终放弃了这一尝试。
这里我再补充一句,每个带有加密功能的设备都加入美国国家安全局设计的芯片,这在那个社会可能不太行得通。因为一旦被曝光,公众知道了之后会觉得非常的不安全。要求加密就是在躲避美国政府,现在又让美国国家安全局介入,把芯片全部进入到用户的加密功能设备里,可能有些政治博弈的东西。
第五,对区块链市场的监管。第一方面是对传统的市场监管的手段依然是有效的,为什么是有效的呢?书中写到,矿工部署智能合约的软件开发商以及用户,区块链所有的运营特征并没有超出传统市场规律的范畴。所以基于以前的市场监管手段依然可以进行监管。这句话就比较夸张了:“可以通过调整存储数据或执行智能合约的成本,政府可以对整个区块链生态产生影响”。
还有另外一方面更夸张,政府还可以通过影响区块链原生数字货币在二级市场的价值,来影响区块链上资金交易的价格。这部分内容是在第 146-148页提到的五项监管内容。
这五项监管建议的作者是王文、刘玉书,这两位是中国人民大学重阳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和金融研究院。我对于第5项监管内容表达意见,个人非常之不认同这样的建议。
当然书中也写到了,从目前看政府是否有必要这么做,还有待研究。但是政府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对监管的区块链对象构成威胁,甚至可以通过影响收益结构,直接影响区块链协议的调整和演变方向。
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每个国家在多个历史阶段都会进行的事件。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两位人民大学的先生、教授提出,可以让政府直接影响区块链原生数字货币的二级市场的价值,来影响执行交易的价格。这个我觉得有些过分。当然他肯定有讲这个话的道理。我是没有完全的理解。希望各位听众能够好好的理解。
这本书的另外一部分内容,是开篇习总书记在2019年10月24号下午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18次集体学习的发言稿。书中引述了浙江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纯就这个问题做的介绍,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其实这些重点在两年之前的10月24号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并且在10月26日《人民日报》01版已经发了出来。
第一,加强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提升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从这句话我读到的内容是,中国不会退出公链这个赛道,不会打压整个公链领域。除非你做得不好。
另外一个重点,构建区块链产业形态,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这是说明区块链的创新是要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上进行深度融合的。如果融合就比较好一些。
下面的内容更重要:推动区块链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就是区块链的两个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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