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笔误”还是诅咒?“临死股东大会”可以休矣!
2022-05-20 14:30 | 出处: 皮海洲
最近,上市公司和而泰召开“临死股东大会”的消息,在投资者中炸开了锅!5月16日晚间,和而泰发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照流程,其合作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相关法律意见书。然而,令投资者摸不着头脑的是,该意见书直接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
和而泰召开“临死股东大会”,这不是诅咒和而泰么?这让和而泰的投资者怎么想?公开资料显示,和而泰成立于2000年,由清华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投资设立,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控制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软件服务、产品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智能控制器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龙头企业。和而泰在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二十余年,该公司是伊莱克斯、惠而浦、TTI、ARCELIK、BSH、博格华纳、海信、海尔、苏泊尔等全球著名终端品牌厂商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的全球主要合作伙伴之一。
但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却要召开“临死股东大会”了。而发布这一消息的,是和而泰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在同行业中同样有着较高的地位,不仅是我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根据公司介绍,中伦的合伙人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不少合伙人并在国际著名律师行工作多年。在成为中伦的合伙人之前,均已在其相关专业领域执业多年,并已经取得良好的业绩。但就是这样一家律师事务所却发出了和而泰召开“临死股东大会”的消息,这不是在诅咒和而泰公司吗?
当然,作为和而泰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每年都要从和而泰领取一笔不菲的律师费用,因此,客观地分析,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诅咒和而泰的可能性很小,相反,属于“笔误”的可能性较大。但问题是,出现这种致命的“笔误”太不应该,很容易破坏投资者的心情,而心情遭到破坏的投资者自然会把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笔误”当成诅咒了。
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出现这样的错误实属不该。毕竟律师不同于影视明星,影视明星的工作或许有“娱乐”的成份,但律师从事的是严肃的工作,而且律师最重视的就是“证据”。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却留下“临死股东大会”的“证据”,这自然是其百口莫辩的。尤其重要的是,中伦的律师及助理律师在加入中伦前,均需接受严格的遴选,且均为遴选中的佼佼者。中伦并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以提高助理律师的服务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怎么会出现如此低劣的错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