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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照荣·回忆录》第三本第四十三篇

2022-02-05 23:11 | 出处: 但斌

@但斌:《但照荣·回忆录》第三本第四十三篇

一九八五年四、五月之中,我和吴志奇、老李去上海买电缆,回二分厂卖,我和老吴带去一万多现金,这钱是在上海用来招待用的。我们到上海后,住在虹口区一家居民委员会办的旅社,三人住一间房,每天十五元,这里还有阿姨做饭给我们吃,当然比在外面吃便宜多了,还可自己买东西回来改善生活,我们跑了不少地方,也没有做成一件生意,如电缆、自行车等。无事只好去南京路,城隍庙玩,我们住了十几天,又到东面一个很远的地方,别人还请我们吃一次饭,又看了不少空房,由于租价太高,没有做成生意,后来决定回开封。
我讲要回浙江省东阳夏程里去接母亲,她如来开封,我就接她回去,我去东阳了,到东阳县找到弟弟,一道回夏程里,母亲身体很好,她不想来开封。我只好第四天回东阳弟弟住的地方,他给我讲,花五千元买一块地皮想建房,我也同意了。他们做小生意,有一些钱,到建房再说,我离开东阳回开封。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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